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巡视工作要求、黑龙江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食堂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教联〔2012〕38号)和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黑龙江省学校食堂食材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黑教体函〔2019〕632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高校后勤管理指导中心和高校后勤协会伙食专业委员会的指示精神,牡丹江片区高校及应邀单位结合食堂工作实际,对食堂大米、面粉、食用油、猪肉、清真牛羊肉(鲜肉)、鸡蛋、鸡产品、冻货类、蔬菜和干调等大宗食品原材料进行区域定点联合采购。具体内容请查阅附件。